
据四川省人社厅官方消息,为切实开展 ” 我为群众办实事 ” 活动,维护好职工权益,自 11 月 22 日起,四川省将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超时加班专项执法检查。
据悉,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各地反映加班现象突出的行业企业,检查方式以市(州)为单位组织实施,也可以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机构,开展联合执法检查。
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将快立快处,责令限期整改;对情节严重的,一律顶格处罚,形成强大震慑。
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,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,实行部门联合惩戒,使企业 ” 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 “,坚决 ” 零容忍 “。
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第 41 条规定: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》第 3 条规定: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、每周工作 40 小时。
第 6 条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。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来源:驱动之家
© 版权声明
本网所提供的信息来源于互联网,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!本网所提供信息仅供参考之用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,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,请尽快与本网联系,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。联系方式:邮箱aoxolcom@163.com或见网站底部。
相关文章
暂无评论...